县编办“严把三关”规范中介服务项目 优化政务服务环境
为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政务服务环境,微山县编办按照省市要求,加强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编制工作,推进中介服务规范化管理。
一是严把审核关,规范项目清单管理。近年来,分三批共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25项。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项目管理工作,今年4月份,组织县直有关部门、单位开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工作。经梳理上报、集中审核、反馈修改、征求意见等环节,层层把关,逐项研究,多次确认,5月份,编制完成《微山县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》,共保留17个县直部门、单位45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,原《微山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》不再保留。
二是严把落实关,提升群众满意指标。《清单》梳理完成后,以县政府名义印发《关于公布微山县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》(微政字〔2018〕29号),及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,公开内容包括中介服务项目名称、设定依据、收费依据及标准、服务时限等,方便群众知晓。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改革要求,对《清单》实行动态调整;严控新设中介服务项目,确需新设的,必须进行必要性、合理性、合法性审查论证,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《清单》管理。
三是严把监管关,优化政务服务环境。明确要求凡未纳入《清单》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,各部门、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,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。各部门、单位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,不得设定中介服务。依照规定应由各部门、单位委托相关机构为其提供的技术性服务,纳入政务服务程序,由各部门、单位委托开展,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。现有或已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,不得转为中介服务。